一份諒解書挽救兩名未成年人
來源:
安徽新聞網(wǎng)-安徽日報
2024-05-09 08:16:14
責編:
武靜
近日,在霍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積極協(xié)調下,吳飛(化名)收到被盜財物損失賠償后,出具了諒解書。而正是這份諒解書,讓兩名未成年人免了囹圄之苦。
2023年6月13日至7月1日期間,17周歲的小明(化名)和小杰(化名)及15周歲的小宇(化名)等人趁夜色,多次前往某公園路邊攤位盜竊。攤主吳飛發(fā)現(xiàn)被盜后遂報警,幾人到案后,他們對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公安機關對涉案的小宇等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,對小明和小杰的犯罪事實移送霍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案情清楚、證據(jù)確鑿,錯誤應當被懲處,但對于兩名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,如果“一訴了之”,無疑不利于他們的日后發(fā)展。隨后,承辦檢察官積極聽取被害人意見,對其提出的損失賠償問題積極溝通協(xié)調,促成賠償諒解。為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,承辦檢察官又及時向縣司法局發(fā)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書和社會調查委托函,為兩人申請法律援助律師。在實地走訪中,承辦檢察官了解到小明、小杰平時表現(xiàn)較好,父母具有監(jiān)護條件。
為堅持教育和懲戒相結合的工作理念,檢察機關認為小明和小杰雖實施了盜竊行為,但具有未成年、認罪認罰等法定從輕情節(jié),以及刑事和解等酌定處罰情節(jié),并通過不公開聽證方式聽取了聽證員意見,對小明和小杰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,并對他們的父母發(fā)出督促監(jiān)護令。
檢察官提醒,不少未成年人因法治意識淡薄、結交不慎、對犯罪行為認識不夠、家庭教育缺失等,很容易受環(huán)境和他人的影響,實施犯罪行為。青少年要加強自身法治修養(yǎng),樹立正確的人生觀、價值觀;家長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監(jiān)管,教育引導未成年人謹慎交友,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。
(楊海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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